王爱民 律师
王爱民,女性,系第一位澳门居民通过CEPA的优惠政策而挂牌执业的中国律师,现任澳门商标协会会长。
自2005年起,王爱民律师开始从事商标代理业务,处理过大量与商标有关的案件,包括:商标检索、申请、异议、复审、不当注册撤销、争议、商标权许可、商标权转让以及提供与商标有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等等,在澳门商标法律事务领域有十分丰富的经验,与国内知名律所和知识产权事务所保持着十分密切的联系。
王爱民律师通晓澳门商标注册的程序及规定,处理过大量国内外客户的注册商标案件和异议案件,获得了成功,取得了客户的信任。比较知名的有“特步”商标异议、“APPLE苹果迷你仓”商标答辩案等。着有《澳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》、《澳门会展业的知识产权问题》、《澳门知识产权代理制度》以及《在粤澳资企业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政策分析及建议》等文章,分别发表于《知识产权实务论坛论文集》、《澳门日报》、《一国两制研究》和《中华商标》等期刊和著作上。
附个人简历:
姓 名 |
王爱民 |
性 别 |
女 |
出生年月 |
1970年1月2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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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位 |
法学硕士学位 |
现从事工作 |
执业律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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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 |
广东正澳律师事务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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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 |
0756-3340005,15338150070 |
电邮 |
amy@dslaw.m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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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
习
经
历 |
中山大学法学学士;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学位; 1997年在珠海参加全国统一律师资格考试,考取律师资格; 2002/2003年在澳门大学攻读法律导论课程,全面学习了澳门法律; 2003年9月开始在东方葡萄牙学会(IPOR)学习葡语; 2009年9月至2013年7月在澳门大学中文法学士课程; 2014年8月至今,在欧洲各国游学,主要学习英语及葡萄牙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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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
作
经
历 |
1999年至2000年在珠海市义发律师事务所工作,积累了一定的中国法律工作经验; 2001年4月至2004年5月31日在中国法律服务(澳门)公司工作,对于中国法律中的涉外法律实务有了很深入的了解; 2004年6月在(澳门)高万祺律师事务所工作,积累了一定的澳门法律工作经验;
2005年12月至2013年4月,广东省德赛律师事务执业律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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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
文
发
表
统
计 |
1. 《一国两制下公证证明制度探讨》《法制与社会》,2006年9月 2. 《试论澳门基本法监督制度的完善》,《法域纵横》澳门法务局出版2007年12月; 3. 在澳内地企业抵押融资的外汇审批及外债登记问题与解决 《一国两制研究》,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,2011年7月 4. 《澳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》,《知识产权实务论坛论文集》,中华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出版,2011年9月 5. 《澳门会展业的知识产权问题》2011年9月28日 《澳门日报》 6. 《<粤澳合作框架协议>涉澳对外担保管理政策评析》,2011年 10月,《一国两制研究》,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出版 7. 《在粤澳资企业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政策分析及建议》,《一国两制研究》,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,2012年4月 8. 《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若干探讨》,澳门日报,2012年7月11日及7月18日 9. 《澳门知识产权代理制度》,《中华商标》,中华商标杂志社出版,2012年8月。 10. 《粤澳物流业合作发展的政策法制环境问题与建议》,《澳门优秀经济论文集》 澳门经济学会出版,2012年12月 11. 《粤澳法律服务业合作的现状与对策》(与姚迎春合着),珠海律师协会出版,2013年11月 |